負責人:劉德生
辦公電話:0631-5975568
機構職能:1.負責監督檢查政法部門執法司法工作。
2.負責評查政法部門案件辦理。
3.負責指導協調依法處理重點敏感案(事)件。
4.負責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。
5.負責依法開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。
6.負責國家司法救助相關工作。
7.具體承辦復查申請的受理工作。
8.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,查閱文件、資料以及舉行聽證會。
9.審查原處理意見是否合法與適當,擬定復查意見。
10.按照職責權限,督促復查意見的履行。
11.辦理復查事項統計和備案審查事項。
12.研究復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,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進工作的建議。
13.對違反《信訪條例》和本辦法的行為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。
14.負責全區政治安全調研。
15.負責組織開展政治安全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。
16.負責指導協調政法等部門維護政治安全工作。
17.負責加強對全區反邪教工作的組織領導。
18.負責組織打擊邪教違法犯罪活動,負責深入開展教育轉化工作。
19.負責組織開展反邪教教育宣傳教育。
20.負責對政法各單位維護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的評價考核。
21.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。